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为推动体制创新、推进普通高校开放办学,6月21日,辽宁省教育厅对外发布消息称,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下称三省一区)向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发出《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介绍,三省一区将以建立高校联盟、互认学分、教师互聘等形式增加合作与交流。


支持建立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制度


关于开放办学目标,《意见》指出,将在“十四五”期间构建三省一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具体而言,将支持三省一区相关高校组建合作联盟10个左右、跨学科专业联盟30个左右;联合共建校地校企研究院50个左右,联合申报重大科研平台10个左右、重大科研项目30个左右;联合建设跨省跨校高水平教学团队100个左右、课程教学示范中心10个左右、“四新”建设联盟10个左右、教师发展中心10个左右;支持高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教育合作平台10个左右,联合与东北亚、“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建立高层次教育合作项目30个左右。组织500名左右高水平教师在三省一区高校开展互聘任教活动,30万名左右大学生跨校修读1000门左右精品课程。

 

重点工作方面,《意见》从推进学科交叉融合、联合开发教学资源、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学分互认制度四方面加强学生的联合培养。其中,三省一区高校将打破省际、校际和学科专业壁垒,对现有学科专业体系进行调整升级,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紧缺人才。也将组建省际、校际教学合作组织,联合申报创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一流课程。


《意见》表示还将开展教师互聘交流,通过省际、校际教师互聘、干部挂职、跨校组织创新团队等方式,解决三省一区高校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三省一区的教育厅将支持高校高水平教师在学科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举办教师培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毕业实习指导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省际、校际交流,提升三省一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今后,三省一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将制定学分认定转换管理办法,制定跨校互聘教师管理制度,以提供制度保障。 


将建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保障开放办学


在推进协同创新方面,《意见》将推动三省一区联合共建一批校地、校所、校企研究院,打造一批高水平重大科研平台,打破省际、校际壁垒,实现平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三省一区高校科研优势,会同有关科研院所、地区、企业联合申报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提升高校整体核心竞争力。 


此外,《意见》表示要推动三省一区高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主动搭建中外教育文化友好交往的合作平台,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支持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学生联合培养、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来华留学方面,还将支持三省一区高校共建一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品牌专业和品牌课程,联合举办“留动中国”等品牌活动,扎实推进来华留学工作。 


为保障开放办学工作,三省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建立加强开放办学工作省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协调会议,加强对省际、校际合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开放办学管理平台,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管理维护。三省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还将分别建立督导考核和通报制度,定期对区域内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改革目标落地落细落实。 


《意见》表示,各高校要积极推动制度创新,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