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7月7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了《关于兴业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指出,该行存在默认勾选信用卡自动分期起始金额、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以及代销保险业务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6类违法违规问题。对此,兴业银行回应称,对银保监会消保局现场检查发现的该行在消保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兴业银行方面高度重视,并在去年底监管现场检查过程中即立查立改,针对存在问题逐项、逐级列明整改清单和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从快从实推进整改。


兴业银行表示,此次检查反映该行部分机构对监管政策理解、传导和执行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兴业银行将引以为戒,严肃责任追究。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个别尚未完成的项目正按整改计划有序推进。同时,该行亦表示,“欢迎广大客户对我行给予监督,多提宝贵意见。”


在《通报》中,银保监会消保局明确指出兴业银行存在的“6宗罪”具体包括:一是为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默认勾选自动分期起始金额;二是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三是代销保险业务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四是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五是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六是通过预收保费、超基准费率收取保费等,为保险公司和该行牟取不正当利益。


关于兴业银行存在的“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问题,据银保监会消保局介绍,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兴业银行柜面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有7648名客户年龄选项失真,导致部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经抽查,部分65周岁以上的高龄客户在该行购买了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的产品,涉及金额为2303.6万元。


“比如,在2019年3月,1名65岁消费者就在该行泉州津淮支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勾选年龄‘E、26岁-50岁’,使风险评估结果由C5改为C6,并认购了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的信托产品。”银保监会消保局具体举例道。


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兴业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银保监会方面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此外,《通报》还明确要求,银行业保险业要引起警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审慎合规开展业务,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消保行为的监管要求,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各分支机构,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