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为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理,近期,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礼让斑马线现场执法的同时,公布了一批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其中217处路口的“电子警察”升级增加了可记录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的功能。交管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会受到处罚呢?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

 

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一是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二是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三是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四是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以及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

 

据了解,这次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交管部门提示:斑马线既是引导行人有序通过道路的安全线,是保护行人降低事故风险的生命线,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城市交通参与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线,希望每位驾驶人都能自觉礼让斑马线,用守法保障安全,用礼让传递文明,共建共享文明首都的和谐交通。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张磊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