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杨菲菲)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该区六部门已于日前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表示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要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条件。

 

2026年起,67个旗县(市、区)五个少数民族考生不再加分

 

《方案》对五类全国性加分项目作出明确规定:一是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投档不变;二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投档不变;三是从2021年起,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20分投档;四是从2021年起,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五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等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根据“保留并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等原则作出调整。

 

针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方案》提出分三步走:2021年至2023年,现有考生加10分投档政策不变;2024年至2025年,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2026年起,将内蒙古自治区103个旗县(市、区)划分为A、B两类,A类地区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如满足高中阶段在同一旗县(市、区)内具有完整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满三年的“三统一”要求,保留加5分投档政策,B类地区考生不再加分。

 

其中,A类地区包括19个边境旗(市)、33个牧业旗(市)和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中,剔除重复地区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盟市所在地和计划单列市,共36个旗(市);B类地区为其他67个旗县(市、区)。

 

弄虚作假获取加分资格,考生或被暂停参加各类考试1至3年

 

《方案》明确,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五类加分项目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符合该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参照执行。

 

根据《方案》,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须由本人在高考报名时按要求申报,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按照加分政策选择对应加分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核,经所在学校、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三级公示且无异议后方予认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必须保留到当年年底,所在中学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要强化监督管理,凡弄虚作假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内蒙古教育厅表示。

 

此外,为解答公众疑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推出了高考加分改革“有问必答”咨询平台并开通了咨询电话(0471—2856035)和电子邮箱(nmgkggzx@163.com),对共性问题通过官方渠道统一解答。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