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记者从10月1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以来,首批40条授权事项中,22条已经正式落地、取得实质进展。


去年10月14日,中央宣布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并确定了首批40条授权事项。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赵辰昕表示,目前首批40条授权事项中,22条已经正式落地、取得实质进展,包括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立和撤销权、占用林地省级审核权等,其他18条事项正在有序推进。


同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以来,深圳在诸多方面有了突破。比如,率先实行了非竞争性、竞争性双轨制科研投入机制;实行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制度,试行地下空间分层设权;深圳证交所时隔21年恢复了主板发行功能,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正式实施,形成了“主板+创业板”的市场格局,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顺利上市等。


此外,深圳还率先制定了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探索促进数据要素便利流通、数字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有效制度供给,成为我国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实施了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我国境内第一宗个人破产案件已经裁定生效。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