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林)11月24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经研究,自然资源部决定将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政府通过会议纪要形式违规批准采矿、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法采矿行为制止、查处不力等问题,列为挂牌督办事项,由自然资源部执法局负责监督指导。


自然资源部指出,在对2020年矿产卫片执法重点县复查核实中,发现云南省彝良县矿产违法违规问题较为突出。彝良县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批准设立临时采矿点、砂石场,违法开采砂石料。2018年8月13日,彝良县政府以《彝良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批准未取得合法采矿权的6个临时取料点、15个临时砂石场作为非煤矿山转型期间全县砂石料供应企业。2017年以政府文件形式、2020年以政府会议纪要形式批准未取得采矿权的外加石料场作为永昌矿电开发投资公司的临时料场。


自然资源部认为,彝良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宽松软”问题突出。一是违法行为制止不力,有6处多年持续违法开采未被有效制止,有5处无证开采、违法占地行为中的违法占地行为未被查处,另有1处违法设立的高速公路临时取料点未被立案查处。二是执法不规范,有8起案件未测量违法开采量和认定违法开采所得,仅给予了罚款处罚;有1个案件仅凭询问笔录确定违法所得。三是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移交;对涉嫌犯罪的,没有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新京报记者 张建林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