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据首都之窗消息,北京市今天(11月26日)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其中,针对北京玉盛祥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长期非法开采山体导致严重生态破坏问题,对原市十三陵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张俊辉免职处理。


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1年2月2日向北京反馈有关督察情况,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9个党组织、7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局级3人,处级34人,科级及以下37人,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诫勉问责9人,通报问责7人,免职2人,谈话提醒6人,批评教育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典型案例通报一


北京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八渡水文水质监测站违法扩建、擅自改变用途问题。北京京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燕公司”)在保护区核心区擅自违法扩建,违规改造水文水质监测站用途并对外出租,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北京市水务投资中心作为上级公司和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房山区十渡镇党委、政府属地监管长期不到位,且变相庇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房山区水务局、园林绿化局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明显。


典型案例通报二


平谷区洳河污水处理厂大量污泥长期非法处置问题。平谷区水务局对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协议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任由污泥违规处置行为长期存在,且推动污泥规范处理设施建设不力,失职失责明显。


典型案例通报三


北京玉盛祥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长期非法开采山体导致严重生态破坏问题。昌平区延寿、兴寿两镇政府对企业长期无证非法开采牛蹄岭山体、毁坏林地等行为熟视无睹,导致违法行为长期存在,不作为问题突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监管查处不力,失职失责明显;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十三陵林场对企业非法毁坏国家级公益林问题疏于监管,且互相推诿。对市园林绿化局十三陵林场党委、昌平区兴寿镇党委、昌平区延寿镇党委通报问责;对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昌平分局党组、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检查问责。对原市十三陵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张俊辉免职处理。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