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12月2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12月31日上午9点半,在四川绵阳监狱对“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进行宣判。被害人家属杨女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姑姑一家三口被杀害已近三年,至今没有安葬,“他们的骨灰一直存放在殡仪馆,我们家属都在等待再审判决结果,等一个正义的结果,请求法院可以严惩凶手,判处张志军死刑并立即执行。”

 

2019年,因家庭纠纷,张志军持尖刀捅刺女婿及其父母,致三人死亡。法院一审判处张志军死刑,二审改判张志军死缓,被害人家属提出申诉后,四川省高院于今年8月20日进行再审开庭。

 

杨女士称,12月23日,被害人家属方的代理律师收到了四川高院的通知,法院定于12月31日上午9点半在四川绵阳监狱对张志军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宣判。因疫情防控要求,法院仅允许律师和六名申诉人参加。另外,因邮寄送达时间较长,此次宣判通知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12月2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被告人张志军的女儿张某,仍然没有得到回复。


张某与邹某一家三口的合照。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张志军因家庭纠纷持尖刀连续捅刺女婿邹某及其父母邹某海、杨某芬,致邹某、杨某芬当场身亡,邹某海抢救无效身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志军上诉后,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判依据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邹、杨两家近亲属则提出,出具谅解意见的是张志军女儿张某,他们对此不知情。

 

2021年4月23日,邹、杨两家近亲属委托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书,表示拒绝谅解张志军,希望对案件进行再审,并依法判处张志军死刑(立即执行)。2021年5月6日,四川省高院出具启动再审决定书。

 

同年8月20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对张志军故意杀人一案再审开庭。此次庭审持续约6个小时,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据被害人家属介绍,庭审过程中,法院针对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其中包括“被害人对矛盾激化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是否属于激情杀人”“张志军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有自首情节,是否应对其从轻处罚”“张志军是否已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此前张志军女儿张某出具谅解书曾引发争议。杨女士称,他们在申请再审时就已经表明,被害人近亲属从未出具谅解书,谅解意见确为张某出具,其他被害人家属对此并不知情,他们拒绝谅解张志军。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