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1月1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其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告知,阳光集团所持阳光城7758.5万股被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司法冻结。

公告披露,此次冻结股份占阳光集团所持股份比例11.49%,占阳光城总股份比例1.87%,起始日为2022年1月14日,到期日为2025年1月13日,冻结原因为财产保全。

阳光城方面表示,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阳光集团可能存在短期流动性风险,相关流动性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未来,阳光集团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