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孙文轩 白金蕾 )2022年两会开幕在即,3月2日,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今年自己将在两会上提出关于“以申请加入CPTPP为契机,妥善应对争端解决机制分歧”的建议。

 

在周汉民看来,2021年,中国正式申请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彰显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意义就如同“二次入世”。周汉民提出,当下,WTO面临着极高的改革呼声,其在全球贸易中的重要功能之一即解决贸易纠纷争端,由于部分国家的阻挠而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逐渐边缘化。因此,在申请加入CPTPP之际,我们应高度关注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最高水平接轨,让这一机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挥应用的作用。

 

周汉民指出,目前,CPTPP在争端解决方面可能引起与我国现有法律之间争议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管辖争端。CPTPP第28章限定的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规定极易与我国诉讼法、国际法中的专属管辖、属地管辖、属人管辖等规定内容产生冲突及法条解释论层面的争议。二是上诉争端。相较于WTO争端解决机制,CPTPP的最大区别是取消上诉机制,但各国目前都拥有错案纠正制度,会形成某一主体在我国法律体系内胜诉但在CPTPP框架下却败诉的相互矛盾的局面。三是其他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在争端解决环节中CPTPP做出的其他创新性规定可能会导致司法救济系统的紊乱,造成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

 

为此,周汉民建议加快制定《对外投资法》。配套出台包括海外保险、海外租赁、海外基础救济等在内的系列法规、司法解释,实现投资法律制度的集成化架构。出台《CPTPP与国内法律法规适用衔接指南》,将有关CPTPP与国内法律法规的矛盾、冲突以及不协调的制度、途径等予以统一适用。与此同时,在发挥CPTPP争端解决机制创新性优势的同时,要继续坚持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导框架。

 

他提出要统一双边谈判程式,加强有关争端解决条款的规范性。建议出台“CPTPP双边协议谈判程式”,就双边协定与单边条约、双边条约的关系以及新旧条约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

 

此外,周汉民还建议要构建CPTPP框架下新一代兼容性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建立ISDS机制项下的滥诉过滤机制。建立可选择的ISDS上诉机制。适当引入友好协商和行政复议等前置程序。

 

“CPTPP争端解决机制非常重视合作与磋商方式,这与我国历来注重通过外交协调方式来解决国际争端的初衷不谋而合。因此,可以进一步凸显磋商、斡旋、调解和调停优先于专家组程序的作用,并在专家组、执行程序中鼓励采用协商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同时,对国内相关的仲裁机构及法院系统进行改革,适当扩大现有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建立审理国际商事纠纷的国际商事法院。”周汉民说。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孙文轩 白金蕾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