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及时减少、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引导大中专院校动态调整专业结构,开设对接返乡入乡特色产业专业……5月1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称,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扩大国企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到中小微企业等就业

《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大中专院校动态调整专业结构,开设对接返乡入乡特色产业专业。
 
此外,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湘创业提供便利。加大青年创业支持力度,吸引博士后、留学回国人才等优秀青年来湘创业,举办博士后、留学回国人才创业大赛。

为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明确,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建设,建立标准统一、服务高效的创业孵化基地联盟。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暨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创业大赛,推动返乡(湘)创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实施方案》指出,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鼓励毕业生留湘来湘就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就业,扩大应征入伍和就业见习规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尽早安排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
 
同时,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就业。为有意愿、有能力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等多层次支持,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实施常态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加强户籍地、求职地、学籍地政策服务协同,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加大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力度。
 
针对加强劳动关系建设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加快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发展,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
 
为促进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增强就业能力,《实施方案》要求,加快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发展。推行科教融合、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健全职普融通机制,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双向互通互认、纵向流动。
 
同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专业,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支持职业院校举办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参与举办或直接举办技工学校,指导规范民办技工学校。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为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明确,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及时减少、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统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畅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通道。与此同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各类培训主体发展,构建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作用,支持开展补贴性培训。
 
新京报记者 吴苹苹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