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7月25日,佛山市挂牌1宗位于顺德区的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起始价约1.22亿元,预计将于8月22日出让。

据悉,该宗地具体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番公路以南、顺意南路以西,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出让面积约1.48万平方米,容积率≤3,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兼容商业计容建筑面积≤8876.85平方米)。从出让方式来看,该地块的竞价方式为价高者得,竞价阶梯为100万元,保证金为2442万元,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8月22日10时。

根据出让文件,该地块项目建成后,地块内全部建筑在出让年限内须作为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全年期自持出租,不得销售、转让。

据悉,2021年4月,佛山市住建局和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佛山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当全部用于出租,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一年的租金,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自持商品房屋使用权,不得捆绑销售;除押金、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使用房屋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外,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额外收取承租人费用。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