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消防队员在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山乡沙岱村开展搜救。图/新华社

8月17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瞬间强降雨,引发山洪,致使河流改道,2个乡镇6个村1517户6245人受灾。据央视新闻报道,截至8月19日20时,山洪灾害已造成23人遇难,8人失联,23名失联者获救。此次山洪灾害,还造成了不少农村房屋损毁。

夏天是一个自然灾害高发的季节,除了高温、干旱外,暴雨、山洪、泥石流等都会危及公众的安全。根据当地应急部门的分析,暴雨导致特大山洪和泥石流是此次灾难发生的直接和重要原因。

但是,通过媒体发布的现场航拍画面以及当地披露的情况也可以发现,在受灾地区,不少民居建在受灾河道内,或是沿河而建。当地的农村民居选址不科学,其实也是导致此次山洪灾难伤亡过大的重要原因。

此次山洪受灾中心是大通县青山乡,当地村民的民居大都就是依河而建,受灾也相对严重。一位灾民对媒体称,他的房子离河道大概50米,平时,河里水流量少,即便是发山洪,也不会很大。但这次山洪过后,他的5间砖混房屋被冲走3间,10多间牛棚完全被冲毁。

农村房屋的科学选址跟城镇有不同要求,但也大同小异。关于农村建房,2021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以下简称“一张图”),从农房建设选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做出安全提示,供各地在宣传工作中使用。

“一张图”特别强调,农村房屋建设“危险地段须避让,滑坡崩塌要防范,地陷地裂采空区,洪水易发高压线”。与此同时,也明确指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段,地质塌陷区,行洪河道、沟谷等低洼地段不能选址建造房屋”。

▲8月18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救援车辆前往受灾村庄。图/新华社

而在此次受灾的大通县青山乡、青林乡,一些农村民居建设明显不符合上述标准,因此也成了此次灾难伤亡过大的主要因素之一。

当然,这是由于当地民众既往的生活经验导致的结果,倒也不能苛责民居选址者。但此次山洪灾害之后,这些因素理应引起当地有关方面的重视。

比如,农村房屋建设安全常识需要更加广泛地传播,不仅要让农村居民知晓,还要把这些常识和规则落实下去。这就要把工作做在农村房屋建造的前头。虽然农村房屋建造是个人的事,但出于对生命安全的保护,专业机构的建议和介入其实也必不可少。

具体而言,相关方面可以做到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村民住宅竣工验收到场,对农房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对相关安全隐患予以排查和动态监测,做到房屋选址科学、安全,同时符合建筑安全标准。

此次山洪灾害,为农村民居建设规范再次敲响了警钟。而当地也有必要针对受损民房进行灾后调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才能亡羊补牢。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对于危险地段的旧房该迁址的要及时迁址,对于新建农村房屋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并对村民解释好相关政策,耐心做好说服工作。

事实上,随着气候不断变化,未来的极端天气情况也会越来越常见,各地都有必要从此次山洪灾害中吸取经验教训,未雨绸缪地把包括农村民居科学选址在内的防灾减灾工作做实做细,方可有效进行灾害风险防控,切实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撰稿 / 张田勘(科普作者)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