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薛晨)针对近期市场上出现了非金沙酒业生产销售“金沙双回沙酒”的情形,10月8日晚间,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简称“金沙酒业”)发布声明称,“金沙双回沙酒”非金沙酒业生产销售,将采取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者。

金沙酒业表示,近期市场上出现规格为420ml/瓶、酒精度50%vol的“金沙双回沙酒”,并非金沙酒业生产销售,且金沙酒业从未生产销售该产品。对此,金沙酒业在声明中称,该产品冒充公司生产,严重损害金沙酒业的声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司已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金沙酒业还表示,将采取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者,严厉打击侵权仿冒行为,并提醒消费者发现上述侵权产品,及时拨打金沙酒业联系电话反映。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发布的关于2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9期)中,标称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沙双回沙酒,出现在产品不合格名单当中,不合格原因是酒精度不达标。而该款不合格产品的规格,正是金沙酒业声明中提到的420ml/瓶、酒精度50%vol。

编辑 李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