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案管办相关负责人10月15日披露,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717人,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34人。

 

公安机关掀起打拐新高潮

 

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2022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检案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公安部开展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717人,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34人。

 

最高检今年6月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指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呈下降趋势: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135人,较2012年下降69.32%,2012年至2021年年均下降12.3%。

 

今年3月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要求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重点任务来抓,迅速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新高潮,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严惩一批拐卖犯罪分子,解救一批被拐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

 

4月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实施或者参与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及关联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尽快到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

 

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呼吁“买卖同罪”

 

今年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受到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有代表委员建议“买卖同罪”。

 

依据现行刑法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犯罪情况,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为五年,最高刑期十年,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就建议,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刑,提高至与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刑一致。

 

谢文敏认为,在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往往伴随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虐待等行为,虽然刑法规定,在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犯有其他罪名的,按照其他罪名定罪处罚,但是这类犯罪取证困难,追责并不容易。谢文敏因此建议,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加以提高,最高可判处死刑,以起到震慑和预防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绮提出,目前刑法第241条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应当和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一致,可以判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为收买和拐卖是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的对向罪,是共同犯罪,必须同罪同罚。同时,黄绮建议提高第242条“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解救罪”的刑罚,对首要分子给予5年以上的判罚,如此才能威慑聚众阻挠解救的人,让这些人去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黄绮认为,目前司法实务中有数罪并罚的判例,但刑期也普遍不高,因此依法大幅提升刑罚打击力度是当务之急、有效之策。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认为,现行立法重“拐卖”、轻“收买”的刑罚规定,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买卖市场需求不断”之风。他建议,参照拐卖妇女儿童罪相应提高收买罪的刑期,提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严厉打击此类犯罪。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的看法在“买卖同罪”基础上更进一步,她认为,对“买方”的定罪可以重于“拐卖方”:“现在对‘买方’法定最高刑期3年的量刑标准有点太低,我建议是视同绑架罪,10年起刑”。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