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 通讯员 乌云嘎)10月1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谷法院”)获悉,平谷区某村村民张某长期通过“12345”平台举报工程质量问题,经工程负责人赵某和村干部数次解释答复后,仍以继续拨打热线为要挟敲诈勒索赵某20万元。近日,平谷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获刑三年。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系北京市平谷区某村村民。2021年,赵某承包了张某所在村的污水改造工程,在该工程施工期间,张某长时间频繁拨打“12345”热线,反映该村的污水改造工程存在偷工减料、水沟挖得不够宽、工程质量存在瑕疵等问题。每次张某打完电话,村干部和工程负责人赵某都对张某进行耐心回复、回访,其间村干部与赵某多次前往张某家中做解释工作,但张某始终对他们的答复不满意,便继续给“12345”热线拨打电话举报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一直持续到2022年。

2022年2月,赵某直接打电话给张某询问解决办法,张某约赵某来家中进行详谈,见面后张某提出只要赵某给他20万元,他便不再拨打“12345”举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赵某迫不得已向警方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张某出于强行索要财物的目的,以继续拨打12345市民热线举报为要挟,向赵某索要人民币2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

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介绍,“12345热线”主要为市民提供咨询、投诉、求助、举报服务,是用来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困难和问题,对畅通社情民意、快速解决群众困难具有重要意义。该案中,张某的一系列行为与12345热线设立的初衷相悖,还涉嫌侵犯赵某的财产权。法官在此提示,切勿不正当使用正规的诉求渠道,恣意妄为、肆无忌惮,一旦越过法律的底线,“求”来的只能是牢狱之灾。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