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10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开展了包含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和食品安全总监在内的专项人员培养、培训及能力验证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另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还开展了包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预防、原辅料管理、生产过程及风险控制管理、致敏物质管理、应急准备和响应、食品安全检验、行政处罚条例及认证认可体系等多方面的理论和实操培养培训课程,提升食品安全领域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
编辑 李严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