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洪涛股份发布了关于筹划出售公司房产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为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同时专注主业,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出售公司房产(即深圳市南山区方大城 T3 栋公司所属房产)。


本次拟出售房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方大城T3栋,使用面积合计约为3万平方米,产权权利人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产权用途为工业用地 /研发用房,使用期限为50年(2014年4月10日至2064年4月9日止),适用于公司总部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