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丛之翔)近日,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公安局和相关部门联合作战,布控蹲守,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12月8日7时许,洪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同派出所、荆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洪湖保护区大队民警、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洪湖市新堤大桥长江与洪湖交汇处江堤上开展联合巡逻执法时,发现江边有一男子形迹可疑。

民警怀疑男子在非法捕鱼,立即前往侦查。走近一看,发现该男子果然是用禁用工具刺网进行捕鱼,民警迅速将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尹某甲(男,44岁,洪湖市沙口镇人)现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洪湖市公安局供图

“快过年了,我只是想搞点鱼回去腌着吃。”面对民警徐东东的讯问,尹某甲搪塞道。

然而,尹某甲的非法捕捞行为不止一次,通过民警向尹某甲宣讲政策后,尹某甲交代了其与刘某(女,57岁,洪湖市沙口镇人)、邓某(男,57岁,洪湖市沙口镇人)及尹某乙(男,55岁,洪湖市沙口镇人)曾一同进行多次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事实。

12月9日,刘某、邓某、尹某乙3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查,今年11月19日至12月8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邓某、尹某甲、尹某乙、刘某在洪湖市新堤大桥排水闸长江与洪湖大湖通江通湖口处,利用禁用捕鱼工具双重刺网,在该禁捕水域中非法捕鱼10余次,共计捕捞渔获物约1200斤售卖牟利,犯罪嫌疑人邓某、尹某甲、尹某乙3人每人非法获利800余元,犯罪嫌疑人刘某非法获利100余元。

目前,4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嫌疑人已被湖北洪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