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2020年建立以来,检察机关已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58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719人;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不予录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被解聘。

 

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检察工作报告时披露上述数据。

 

所谓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张军介绍,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被纳为法律规定。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多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相关制度安排。

 

同年,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下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明确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在认定教师资格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编辑 唐峥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