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3月27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获悉,自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重庆市公安机关与长江沿线兄弟省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共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1400余件、破案1200余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00余件、2200余人,其中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20余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000余件、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0余件,有效打击震慑了重庆市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不法分子嚣张气焰,取得阶段性成效。
 
民警在案件侦查中。重庆警方供图。

《长江保护法》施行两年多以来,重庆警方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强化该市河流、水库生态环境犯罪“打、防、控”,会同市河长办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起“三级双总河长、四级河长”体系,设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河库警长,履行常态巡河查河、信息收集研判、参与联合执法、严打环境犯罪等任务职责,以“警长制”助“河长制”,构建完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执法有力、联动顺畅的河库执法管理保障机制。

2021年7月,重庆警方联合贵州省黔东南州警方出动180余警力在渝黔两地开展联合行动,成功破获“5·18”渝黔非法捕捞水产品链条案,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现场查获渔获物850余斤、非法捕捞工具51套、涉案船只12艘、车辆5台,清查涉案店铺36家,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渝黔地区的“非法捕捞-收购-贩卖-运输-销售-食用”的全链条犯罪团伙。

2022年7月,重庆、贵州、广西三地警方联动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一起跨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现场查获含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斑鱯在内的涉案渔获物700余公斤,查获涉案渔船25艘、电捕工具及渔网64副,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经查,2022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采用渔船下网、电捕捞等方式,在长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野生鱼类5000余公斤,通过中间商张某等人销售至重庆、贵州多个省市数十家餐饮店。

民警在非法捕捞案件抓捕现场。重庆警方供图。

2022年3月2日,重庆警方接群众举报,成功破获一起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合川区钱塘镇嘉陵江合川段非法采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现场查扣砂石7000余吨、涉案重型挖机1台、铲车1辆。经查,2022年2月犯罪嫌疑人雷某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某国有企业堆放在合川区钱塘镇某河段砂石所有权,后该犯罪嫌疑人假借转运、销售购得砂石之名,组织相关犯罪嫌疑人使用重型挖掘机,在未取得开采资质的非中标河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非法采砂,累计2万余吨,非法获利120余万元,同时存在跨省非法销售行为。

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警方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职责,统筹推进长江水域“打、防、管、治”工作,集中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了一批犯罪链条、依法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切实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做好长江大保护的实践者、推动者。

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