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曾先生在租房期间发现房屋气味刺鼻,引起身体不适。后经专业机构检测,房屋内甲醛超标,曾先生于是将租房中介诉至法院。4月13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海淀法院近日审结了该案,判决中介公司退还曾先生押金3700元、租金10400元、管理费120元、网费120元。


原告曾先生诉称,自己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月租金3700元,押一付三。合同签订后,曾先生依约交纳租金、押金等费用。居住期间,曾先生因房屋气味刺鼻,身体不适。后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为该房屋甲醛、苯、总挥发有机化合物TVOC不符合标准,遂于2022年7月搬出房屋。曾先生提起诉讼,要求与中介公司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租金22200元、押金3700元、管理费360元、网费360元、鉴定费288元。


中介公司辩称,不认可房屋存在甲醛超标的鉴定结论,也不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曾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介公司应当交付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房屋。本案中,根据曾先生提交的检测报告,涉案房屋不符合正常居住条件,中介公司已构成违约。因曾先生于2022年7月6日将房屋钥匙交还中介公司,合同应于该日解除。至于应退还的金额,应综合考虑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程度、曾先生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居住时间的长短、曾先生的年龄及健康状况等因素酌情判定,对于其主张退还的网费等费用,法院未予全部支持。


法官提醒,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后,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出租人提出异议,必要时进行质量鉴定,并尽可能通知对方到场,留存双方沟通记录,及时消除隐患或者更换房间。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