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欢)5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当地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今年“3·15”曝光的冒充泰国香米企业安徽寿县永良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将寿县稻谷宣称为“二代泰国香米”,被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处罚款200万元。
 
据今年央视“3·15”晚会报道,有企业卖的“泰国香米”用的是本地稻子冒充泰国香米,其香味用香精勾兑而来。涉及企业有安徽淮南市寿县永良米业(寿县永良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安徽香王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市楚丰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朗枫香料有限公司等。
涉及安徽寿县永良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处罚信息。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今年央视“3·15”曝光的“二代泰国香米”产品名称为泰子王二代泰国香米,产地是安徽省淮南市寿县,生产单位为寿县永良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泰子王”为其注册商标,生产经营的上述“二代泰国香米”在包装袋正面、背面及两侧均显著标示“二代泰国香米”字样。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显示,永良粮油公司未采购“香精”,未在生产经营的大米中添加“香精”,生产的大米经检验未检出“香精”成分,抽检的大米经检验合格。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称,永良粮油公司生产“二代泰国香米”使用的稻谷均是产自寿县的稻谷,未进口泰国稻谷及泰国大米。其把寿县稻谷宣称“二代泰国香米”,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购买的是泰国大米。截至2023年3月15日,永良粮油违法生产经营“二代泰国香米”约1.71万吨,根据销售单票面金额统计,违法经营额7994.81万元。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寿县永良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实施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了粮食大米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行政罚款200万元。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