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22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公告显示,阳光城股票“ST阳光城”于5月18日、5月19日及5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与此同时,该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阳光城方面表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导致及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公司也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等。

阳光城方面在公告中称,截至5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74元/股,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所属“证监会CSRC房地产行业”,行业最新市盈率为31.5004,公司最新市盈率为-0.2441,行业最新市净率为1.6316, 公司最新市净率为0.6546,与同行业相比相差较大。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之第八节9.8.1条,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