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因限定最低价格垄断避孕药,北京紫竹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竹医药”)被处罚款1264.36万元。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被限定最低价格垄断的涉案商品为紧急避孕药“金毓婷”和“毓婷”。这也是北京市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首案。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群众举报,2021年6月28日,该局对紫竹医药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开展调查。同年9月1日,紫竹医药因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立案调查。

 

经查,2015年至2021年间,紫竹医药与交易相对人在全国范围(除港澳台地区)内达成并实施了“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紫竹医药固定转售价格和限定最低价格的药品为金毓婷(左炔诺孕酮片1.5mg)和毓婷(左炔诺孕酮片0.75mg*2),均为口服紧急避孕药。

 

据悉,紫竹医药还设置OTC事业部,负责制定涉案商品的价格政策,价格政策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该公司商务部负责经销商的渠道管理,将价格销售政策传达给经销商。其商务部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为南区和北区,分别设置商务部部长、大区经理、省区经理、区域经理,通过覆盖全国的渠道管理团队,将涉案商品的价格政策传达给所有经销商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上述涉案商品作为我国紧急避孕药的知名品牌,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强的影响力。紧急避孕药市场需求相对稳定,且作为即需即用药物,药品的易得性和长期品牌声誉对消费者选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紫竹医药固定转售价格和限定最低价格的行为致使经销商之间价格趋同,阻碍了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排除、限制了经销商之间的价格竞争,减损了消费者从市场竞争中获利的机会,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5月2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紫竹医药达成并实施“固定、限定经销商销售金毓婷和毓婷价格”的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2%的罚款,共计1264.36万元。

 

编辑 陈静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