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6月6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星股份”)披露公告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公告显示,福星股份2023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据了解,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福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福星股份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去年11月29日晚间,福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这也是证监会发布在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即“第三支箭”)等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后,市场上首个涉房企业定增募资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福星股份控股股东为湖北知名民企福星集团。在主营业务从金属制品逐渐过渡到房地产后,福星股份逾九成营收依赖房地产业务,金属制品贡献的营收已不足10%;去年上半年,公司来自于房地产业务的营业收入为75.48亿元,占其主营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2.77%。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