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姜樊)7月16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下称“绿金委”)近期宣布,首批符合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清单于近日正式发布,本次共193只债券入选。


绿金委主任、IPSF可持续金融目录工作组中方共同主席马骏表示,《共同分类目录》是中欧双方对G20和国际上有关增强各国绿色金融标准可比性相关建议和呼声的积极回应,也将为推动国际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便利绿色跨境投融资提供便利。


据介绍,本次贴标工作共筛选出193只绿色债券,项目类型涉及电池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高能效节能家电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储能、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与运营等。相应的技术标准符合《共同分类目录》中“实质性贡献”技术界定标准等认定标准。


本次评估贴标范围是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且尚在存续期内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及绿色金融债券。债券类型包含绿色中期票据、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短期融资券、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绿色企业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


《共同分类目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等参与发起的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分类目录工作组编制和发布,包含了中欧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共同认可的72项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共同分类目录》的完善和使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利用该目录开发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提升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国际认可度。


自2022年6月发布以来,《共同分类目录》在国内外受到广泛关注,诸多市场主体已经采用该目录发行绿色金融产品,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制定本地绿色金融目录时也将《共同分类目录》作为重要参考。


马骏表示,绿金委此次组织专家组对我国存量绿色债券进行贴标的工作,是扩大《共同分类目录》使用场景的重要创新,将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


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黄超妮亦指出,国际投资者期待中欧《共同分类目录》能够在更多场景使用,并非常欢迎绿金委此次组织专家组开展的贴标工作。这项工作将有利于推动境外投资者更好投资内地绿色债券市场,并对其他市场形成较好的示范效应。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