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薛晨)8月8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简称海南证监局)对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晓晴、时任总经理冯彪、时任财务总监符惠玲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决定书显示,海南椰岛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这一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王晓晴,时任总经理冯彪,时任财务总监符惠玲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椰岛、王晓晴、冯彪、符惠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海南椰岛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吸取教训,根据海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流程,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