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8月16日,全国妇联作出决定,追授在防汛救灾工作中献出宝贵生命的熊丽、王宏春2位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据了解,此前两位同志已经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7月29日至8月2日,北京市遭遇特大暴雨灾害。7月31日,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熊丽在救援受灾群众时,因被山洪冲塌的墙体砸倒掩埋,不幸遇难,年仅36岁。同日,北京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主管、房山蓝天救援队队员王宏春在留守班各庄大桥拦截劝导人员车辆时,因突遇河道暴发洪峰被卷入急流,不幸遇难,年仅41岁。

决定指出,在党和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熊丽、王宏春不顾安危、果敢逆行,奔赴抗洪救灾第一线,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顽强斗志勇挑重担,于危难中奋勇前行,是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女性代表。

据北京日报此前消息,中共北京市委决定,追授熊丽同志“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为熊丽同志追记一等功。北京市人民政府评定王宏春、熊丽同志为烈士。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