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山东高法官微消息,2023年9月19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晓军受贿一案。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5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王晓军利用担任临沂市莒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苍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临沂市河东区委书记,烟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东营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补办规划手续、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7万余元,其中1288万余元系未遂。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晓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晓军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宽处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 刘佳妮

来源:山东高法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