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薛晨)10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获悉,作为全国首部关于葡萄酒产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11月发布实施。


据悉,宁夏2012年出台该条例,以保障产区规划建设、产品质量、品牌信誉。为加快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宁夏将条例修订纳入立法计划。9月22日,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拟于11月第二次审议后发布实施。


条例的修订草案共7章47条,突出三大特色。首先是产业发展模式法定化,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的“酒庄基地一体化”“酒庄酒”发展模式,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在全国首次将这一成功经验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进一步强化产区酿酒葡萄基地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是保护与发展融合化。本次条例的修订草案新增发展与促进专章,围绕推动葡萄酒产业融合发展、技术协同创新、人才支撑、财政金融支持以及品牌宣传推广、对外交流合作等作出规定,完善葡萄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第三是品牌建设制度化。以政府主打产区品牌、企业主打产品品牌“双提升”战略,将品牌建设上升到立法层面,以制度形式进行固化。


编辑 李严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