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据央视新闻消息,辽宁省原副省长王大伟受贿案一审开庭。王大伟曾任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其利用职务便利等为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腕表、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王大伟进行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