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斌 彭镜陶)11月14日,一则四川凉山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的14条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该标准的罚款项包括碗筷不洗、蹲地用餐、卫生间脏乱差、被子未叠、卧室四件套未清洗等,罚款金额从3元到20元不等。网友纷纷质疑该罚款标准不符合法规,也侵犯个人隐私。该村党支部书记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该标准是为了纠正懒散村民的行为,还没正式开始实施,仍在宣传阶段。


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网传图片


14日,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党支部书记告诉新京报记者,这项标准是针对村里懒散的人员制定的,希望能提高他们家里的卫生条件,而罚款不是最终目的。村支书表示,“现在已经有百分之八九十的群众把家里卫生收拾得很好,剩下的人不听村干部的劝告,所以才制定了这么一个标准。”该标准通过了村民代表大会,原计划11月10日开始实施,“但因为最近工作忙,这些标准没落实,还没罚款,尚在宣传阶段。”


四川普格县普基镇分管人居环境卫生的副镇长表示,对普基镇新农村出台罚款标准的事情不知情,只是要求村里改变部分村民脏乱差的习惯。“有一些留守老人在家懒散,我们要求村里要派人教他们叠被子、规范使用餐具,这些都得手把手教。”


一名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的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这份标准,他觉得从情理上是不合理的,因为涉及了家事,但是从大环境的改善来看,他觉得从个人卫生抓起是有必要的。他还表示,“之前(村里)随地扔垃圾很严重,现在管了一下都好多了,地上大一点垃圾都见不着。”


对此,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康苗认为,从标准中的内容来看,村里会派人进村民的家门,进入卧室、厨房、卫生间这些较为私密的空间进行检查,这已经涉及侵犯村民家庭个人隐私范畴。“虽然说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该标准,实现了程序合法,但并不能说明标准提到的实际内容是合法的。”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