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郑艺佳)12月11日,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据终审判决,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旅游”)立即停止使用国旅联合的旧印章、旧营业执照等公司资产及经营所需资料。

资料显示,此前,当代旅游与北京金汇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资管”)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国旅联合1.4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01%,而当代资管为国旅联合第一大股东。

2018年6月,当代资管与江旅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当代资管将其所持有的国旅联合14.57%的股份转让给江旅集团,江旅集团成为国旅联合控股股东,国旅联合的实际控制人由当代资管的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此外,江旅集团还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国旅联合5%的股份。截至2019年末,江旅集团共持有国旅联合19.57%的股份,成为国旅联合第一大股东。

另在2019年3月,当代旅游、金汇丰盈分别与江旅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当代旅游和金汇丰盈将所持国旅联合合计14.44%的股份转让给江旅集团。随后,因未能在2019年8月末前实现股票过户,江旅集团与当代旅游的协议转让告吹。

而在股权变动之际,国旅联合新旧实际控制人的争端也浮出水面。例如在2019年11月初,国旅联合披露,当代资管以江旅集团未履行有关约定为由将其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江旅集团将国旅联合510万股股票返还。而江旅集团则回应称当代资管无法律基础主张江旅集团违约,将积极应诉,保障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

2020年4月,上交所对厦门当代资管以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原因之一便是在2018年7月16日、9月24日,当代资管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国旅联合也未采取措施督促关联方按期支付相关款项。上述事项不仅导致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件发生时也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4月发布的2018年报及年审会计师出具的说明中才得到曝光。

而在有关责任人申辩中提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系当代资管及相关责任人个人行为。据时任财务总监连伟彬提出,形成资金占用的主要原因是国旅联合控制权转让进展不顺利导致原控股股东当代资管暂时无支付能力,并非恶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该通报批评发布日即2020年4月24日,当代资管仍未归还非经营性占用的国旅联合资金。

2019年9月,国旅联合向王春芳、当代旅游等被告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提起诉讼。2021年5月,法院判决王春芳、当代旅游返还国旅联合全部旧印章,旧营业执照,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全部银行U盾,2018年、2019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全部会计凭证等。

随后,当代旅游提起上诉,该案被发回重审。重审判决中,法院判决当代旅游立即停止使用国旅联合的旧印章、旧营业执照、其他证照、财务税务资料、档案文件等公司资产及经营所需资料。2023年6月,国旅联合公告披露当代旅游再度上诉。

据本次终审判决,法院驳回当代旅游上诉,维持原判。国旅联合方面称,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3.9亿元,同比下滑13.39%;净利润172.94万元,同比下滑60.67%;扣非净利润-1024.46万元,上年同期为423.94万元。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