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将于明年1月20日实施。12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介绍,为在审查实践方面保障修改后细则的顺利生效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步完成了《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等4部配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这些配套制度将于明年1月20日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张鹏着重介绍了上述文件在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的保护、与专利国际规则衔接等方面内容。


持续优化专利申请审查流程方面,为申请人和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具体包括: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审查各环节的适用;具体规定了援引加入、优先权恢复、增加和改正、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补偿、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的审查和处理规则;扩展了专利权评价报告提出的主体和时机,简化提交方式和办理手续等。这些措施都将进一步提升专利制度的便利性,增加创新主体利用专利制度的获得感。


着力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回应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产业发展诉求,修改有关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准,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切实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明确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准,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创新的引导和保护,促进中医药产业传承精华和守正创新,加速中医药振兴发展。

进一步衔接国际规则方面,对照细则的有关要求,在审查指南中设专章,进一步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相关审查规则;针对细则新增的优先权恢复和援引加入等制度,细化审查操作流程,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国际条约平行互动,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