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12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非银机构监管司(即“非银司”)在金融监管总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专栏文章表示,坚决踢好高风险非银机构风险处置“下半场”,力争2024年末存量高风险非银机构数量基本清零。


据悉,2023年非银司“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采取多种手段处置了多家高风险非银机构。而2024年要处置的都是风险处置中难啃的“硬骨头”。非银司将直面挑战,不断提升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在总结前期风险处置经验基础上,带领非银监管条线上下同心,加强央地监管协同,推动形成“处置比不处置好,早处置比晚处置好”的共识,坚决打好高风险非银机构风险处置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总局非银司也表示,将抓早抓小,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金融监管总局非银司将持续修订完善非现场报表指标体系。结合非银机构经营和风险特点,充分利用全景监管信息视图,优化非现场监管工具,增强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按照“高风险高强度监管、低风险低强度监管”原则,用好用足年度监管评级和季度风险分级工具,强化分级分类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深化监管数据治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同时建立、优化风险早期预警机制。对于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仅次于高风险机构、季度风险分级结果处在橙区的非银机构,严格落实早期干预措施的触发条件、情形和程序,强化早期干预机制硬约束,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快速行动,防止风险拖大、拖炸。


进一步提升非银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紧盯业务连续性和数据、信息安全管理,研究、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支持措施,对信息科技能力较弱的中小规模非银机构,选择或搭建标准的技术平台或数据中心,按照“急用先行”“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原则,分批次、分区域实施,为中小非银机构提供多元化的市场选择和技术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显示,非银司承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同时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