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如桂受贿案一审在广西南宁中院开庭,陈如桂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如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