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记者张晓翀)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加大对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申请绿色信贷或通过绿色债券融资。推动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出水水质、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将污水(污泥)处理厂光伏发电、沼气发电等绿色电力纳入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范围,依规向符合条件的项目核发绿色电力证书。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