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杨菲菲)1月2日,北京市教委官网发布公告称,8名高校大学生拟跨省转学,即日起至1月8日为公示期。记者注意到,8名大学生中,1人为转入、7人为转出,涉及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多所高校。


北京市教委表示,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不予受理。反映情况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教委高校学生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邮编:101117,邮箱:ptgxzx@163.com。以信函形式反映情况的,具体时间以邮戳为准。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拟跨省转学情况公示。图/北京市教委官网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本专科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研究生除上述条件外因为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可以转学。


与此同时,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入学校不高于转出学校的层次、学科专业水平;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