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北京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推出的研学活动中宣传“状元伴学”,并称“已售1274件”,却无法提供其宣传的“状元伴学”中状元的相关材料,也无法提供已售数量的证明材料,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典型案例。2023年,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聚焦民生领域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重拳打击旅游市场虚假宣传、互联网领域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

 

北京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推出的研学产品中宣传“状元伴学”等内容,包括深度参观体验某知名大学、“状元伴学:研学中与状元结为伙伴,树立榜样,研学结束后提供线上伴学服务,状元持续陪伴学生一个学期,帮助孩子养成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解决孩子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及人物信息和照片、“已售1274件”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既无法确保研学游学学员均能够走进某知名大学校园内,又无法提供其宣传的“状元伴学”中状元的相关材料,也无法提供已售数量的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中,该公司在2018年获取医院肺移植科需要制作宣传片的消息后,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医院的业务,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了视频制作合同,帮助该医院制作宣传视频,支付了制作费用24000元,并将视频交付该医院用于宣传使用,医院方并未以任何形式支付该视频的制作费用。该公司为谋取更多的交易机会,代为某医院科室制作宣传视频并支付费用的行为属于变相商业贿赂。当事人商业贿赂的行为,属于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罚款1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某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商业诋毁的举报线索。经查,当事人通过多家网络平台销售葡萄酒、果酒等商品,与举报人存在竞争关系。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间,当事人14名在职员工在举报人网络店铺购买多种产品并给予差评,其中11名当事人员工存在多次购买后反复给予差评的情况。上述差评系当事人组织发布,对举报人的商品具有明显的丑化和贬低意味,且无证据能证明其差评内容的真实性,差评内容已对举报人的商品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构成商业诋毁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20万元罚款。

 

编辑 张磊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