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案一审在湖北黄石中院开庭,于洪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洪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于洪臣的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