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2月8日下午,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办公楼内,多位收到拖欠薪资的农民工,纷纷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感谢。

 

款项发放现场。  图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某开发公司将住宅小区的装修工程分包给某建设公司,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同年10月,建设公司进场施工,竣工验收后,由于工程相关资质出现问题,开发公司拖欠建设公司工程款1000余万元。

 

建设公司考虑到两公司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没有立即提起民事诉讼,但因资金周转遇困,几年后还是将开发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涉及的工程款数额大、施工内容繁杂,案件承办法官宋学亮先后组织了四次庭审,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2024年1月庭审结束后,建设公司代理人向宋学亮提交了一份书面材料,上面写道:“宋法官,我们公司152名工人等着这钱回家过年。”

 

宋学亮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经过充分释法答疑,逐条逐项指导拟订调解条款,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开发公司支付建设公司工程款1140余万元。

 

为确保春节前兑现权益,建设公司随即申请执行,并向立案法官表明了执行款发还的用途和百余名农民工的急迫需求。立案法官了解到背景情况,按照朝阳法院涉民生保障案件工作机制,开启绿色通道,加急办理。

 

2月7日一早,法官张芳与助理作为银行当天的“001号”顾客,顺利将开发公司账户内资金扣划到法院账户。大额资金发还,按规定需要审批,张芳在返回的路上一边准备审批手续,一边给法院负责案款发还的财务人员留言:此案是涉民生案件,请依据案款发还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障申请人及早领取案款。

 

2月8日8时10分许,1140余万元案款如期发放到建设公司账户,案件从执行立案到案款发还还不到48小时。张芳得知款项到位后,给建设公司代理人打电话,叮嘱要尽快给农民工发工资。2月8日14时许,她来到了建设公司位于石景山的办公地点。

 

建设公司的代理人为法官张芳竖起大拇指并送上锦旗,“我们知道这过程很复杂,本来都不抱希望了,真是没想到春节前就能案结事了,不仅如此,还把工程款都送到工友手中,我当了30多年律师,千万元的案款,48小时内到账,这是头一次感受到了朝阳速度。”

 

编辑 彭冲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