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2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东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最新通知”(下称“通知”)。相较于2月6日发布的标准,本次通知中发布的东莞最新房价标准有了较大的调整,多个镇街标准有所下降。据悉,新的房价标准将于3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通知提到,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23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一类标准为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价格标准为低于42762元/平方米(含本数);二类标准为长安镇、大朗镇、虎门镇、塘厦镇、万江街道、凤岗镇、寮步镇、厚街镇、大岭山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3981元/平方米(含本数)。


此外,三类标准为黄江镇、高埗镇、道滘镇、沙田镇、清溪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6678元/平方米(含本数);四类标准为茶山镇、石龙镇、樟木头镇、石碣镇、东坑镇、望牛墩镇、麻涌镇、横沥镇、常平镇、洪梅镇、中堂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0471元/平方米(含本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