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多年来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今年依然带了多份相关的建议上会。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权益部兼职副部长、陕西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多角色、多平台,促使我能听到更多妇女儿童的呼声,也让我有了为妇女儿童权益代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7年来,方燕累计参与立法调研、立法座谈等活动近90次,提交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等方面50项议案和221项建议。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方燕表示,“我会继续用心用情,将一个个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愿望清单’变成‘幸福清单’。”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在陕西代表团参加全团会议。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保障仍面临挑战

 

新京报:今年全国两会你最关注哪些热点问题,都有哪些意见建议?

 

方燕:今年我还是重点关注老年人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司法制度完善以及如何促进恢复民营经济活力等问题。计划提出关于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权益的建议、关于反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机制的建议、关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建议等20余项议案和建议。

 

2024年是我履职的第七年,如何从立法、修法和完善政策等方面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如何从实践操作层面推动相关制度落实落细,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我一直关心的问题。

 

新京报:“外嫁女”土地权益保障问题近年来持续引发社会热议。当前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

 

方燕:在基层走访调研过程中,我发现妇女权益保护领域新老问题交织。虽然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大了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了救济措施,但当前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保障仍面临着挑战。

 

比如,有的地方在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将户籍在本村的外嫁女排除在外;有的地方以妇女离婚、丧偶为由,取消其在嫁入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造成“两头空”现象。

 

在我看来,主要原因在于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成员身份确认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这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依法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的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等造成了不利影响。

 

从法律方面而言,需要明确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成员身份确认的相关规则。比如“外嫁女”虽未取得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但已经脱离嫁出地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应当具有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于嫁入城市的妇女,如果其没有取得非农业户籍,应视为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于离婚、丧偶的妇女不论其户籍是在嫁出地,还是已迁入嫁入地,现又回到嫁出地生活的,均应以现户籍所在地确定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所以,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关于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议案”,建议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加以明确,确保妇女不会因结婚、离婚、丧偶等原因面临丧失成员身份的境地,确保其合法、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中不作为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新京报:“家庭暴力”也是多年来你一直关注的问题。你认为当前反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机制还存在哪些问题?

 

方燕:我国在反家庭暴力方面涉及的机构众多,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民政等多个部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机构之间的联动存在一定问题。例如,一些受害人不知道该向哪个机构寻求帮助;一些机构在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时,在信息共享、证据收集等方面合作协同不畅。这些问题导致机构对家庭暴力的处置不够及时有效,增加了受害人的痛苦时间。

 

我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现行制度不完善、多机构合作机制实操规范缺失;二是社会大众对多机构联动制度及救济途径认知缺失。此外,多机构合作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缺失。


因此我建议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规范,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及资源调配、明确规定各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不履行职责时的处罚措施。定期对多机构联动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和处置能力。同时,将反家暴工作纳入各机构考核体系,提高各机构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及处置效率。多部门联合宣传,法院、公安等部门“以案说法”指导防御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多机构合作机制的认知、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同时,各机构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努力搭建更加完善的多机构联动平台。建立受害人庇护联动体系,加大对受害人庇护机构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确保救助措施及时有效。

 

加强幼师队伍监督管理,建立人员从业“黑名单”

 

新京报:在保护儿童权益方面,今年有哪些建议?

 

方燕:如何推动学前教育更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守住“幼有善育”的底线,也是我今年关注的重点。

 

对此,我提交了“关于修改《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议案”,建议加强幼师队伍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学前教育法(草案)》被解聘或清退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可考虑建设教师征信系统,建立人员从业禁止的“黑名单”,便于各学前教育机构在招聘时对入职人员进行上网查验,阻止有相应前科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今年我还提交了关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建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为未成年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网络空间防火墙,已日益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我建议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动建立自律机制,严格审核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安全用网,持续优化内容供给;多部门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网络保护的责任主体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推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日常工作是为履职工作积累经验的过程

 

新京报:作为一名律师代表,你在履职过程中,如何发挥专业优势?未来有哪些憧憬和展望?

 

方燕:作为一名律师,我遇到很多有各种急难愁盼问题的群众。我结合自身工作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相关问题寻求法律上的解决办法。

 

在履职过程中,我做了很多关于妇女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工作,也代理过诸多这些群体维权及法律援助案件。在参加相关活动和调研的基础上,我提出了多项针对妇女、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护的建议。我会坚持做有专业履职能力的代表,利用自身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弘扬法治理念、传播法治精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在未来的履职路上,我会继续用心用情,将一个个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愿望清单”变成“幸福清单”。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张牵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