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河北衡水市的杨丽霞(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自己在婚前购买了房屋,该房屋在婚后被征收。杨丽霞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答:


对于杨丽霞提出的问题,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戴金花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内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部分,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