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3月12日,据“丰城发布”公众号消息,江西省丰城市发布通告,对《关于进一步促进丰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调整。其中,购房补贴时间由原定的“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调整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在丰城市城区范围内(包括剑光、剑南、河洲、龙津洲四个街道及孙渡街道清丰山溪以北的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将可享受财政给予的50%契税补贴政策。该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已享受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户及已享受团购政策优惠的商品房除外。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