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彭镜陶)3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北京房山一位居民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在家里保存,后来电池突发故障冒烟起火,该居民被行政拘留12日。


电动自行车电池残骸。 图源: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今年1月,房山区一居民小区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是当事人违规带回家中客厅存放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突发故障。所幸消防部门接警后及时赶到,疏散楼内居民并将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悉,当事人于2021年3月在网上购买了一辆品牌为索罗门T6的折叠电动自行车,车辆、电池均为原装,目前购车网店已处于停业状态。2023年10月,当事人因冬季天气寒冷、不再骑行,遂将电池带回客厅存放。


事发当日,当事人听到异响并发现电池冒烟,立即将电池拿到楼道内。


据了解,事发小区电梯均已安装电动自行车阻拦系统,小区目前共有电动自行车48辆,设有车棚2处、集中充电设施3处,共36个充电接口,能够满足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需求。


事后,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过失引起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


编辑 彭冲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