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公众号消息,3月14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举行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发布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其中一则案例为某影院公司强制消费者购买3D眼镜案。

 

案情显示,2023年2月21日,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贵阳某影院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核查,该影院公司本该对购买3D电影票的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却在经营场所内张贴“不提供免费3D眼镜,3D眼镜需收费”的告示。经调查,该影院公司共向购买3D电影票的消费者销售3D眼镜9723副,货值金额共计4.87万元,违法所得2.45万元。该影院公司的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违法行为,贵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某影院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的必要设备,消费者购买了3D电影票,影院经营者应该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该影院公司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强加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依法应予以处罚。

 

编辑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