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袁亮(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前不久购买了一套公房,现在楼栋部分公共区域需要维修。袁亮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谁申请支取维修资金?


解答:


对于袁亮所提出的问题,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夏广域律师介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曾发布消息明确,同一栋楼房中只有一家售房单位的,在单位未完成维修资金补建前,由售房单位申请支取;在单位完成维修资金补建后,可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支取。


此外,同一栋楼房涉及两家以上售房单位的,各售房单位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维修资金的补建工作。在单位未完成维修资金补建前,可由售房单位申请支取,也可由业委会(物管会)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物业公司申请支取;在单位完成维修资金补建后,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支取。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