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易春阳、韩向晖、李庆决定逮捕。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易春阳决定逮捕


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易春阳(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易春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韩向晖决定逮捕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韩向晖(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韩向晖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庆决定逮捕


辽宁省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庆(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庆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邓淑红